docx 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合同
产品简介
北京市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
承租人(甲方): (单位全称)
出租人(乙方): (单位全称)
行业确认证书号: 发证机关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,遵循平等、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双方协商就租用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:
第一条:租赁机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
1.租金计算方式: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填入上述表格“租金计算方式”栏
A.按月计算。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。
B.按日计算。
C.按台班计算(适用于租期、工作量不确定,不便于按工作量计算租金的场合,如履带式或轮胎式起重机):机械每天工作 小时,一天工作时间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。每月 日前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台班数。
D.按工作量(每立方米或平方米)计算(适用于工程运输机械,如混凝土输送泵、输送车、挖掘机、沥青路面摊铺机等)。每月 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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